问:省委宣传部如何支持省内外单位个人公益性使用“多彩贵州”品牌?
答:省委宣传部积极鼓励支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人使用“多彩贵州”品牌,申请人需将使用方案教省委宣传部,只要内同健康向上、方案切实可行都可以快速通过审批,省委宣传部还可在媒体宣传上给与积极、无偿支持。
问:“多彩贵州”在使用中是如何界定其实公益性还是商业性?
答:公益性活动举办方队参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,活动经费主要是通过财政支持或企业赞助获得。而商业性使用申请人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品牌效应,扩大其产品知名度,增加收入,是以盈利为目的商业行为。
问:“多彩贵州”商标使用取费的方式有哪几种?取费的原则是什么?
答:取费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现金缴纳商标使用费;一种是以一定的股份体现商标的有偿使用。因为商标的管理和维护会产生一定的费用,本着积极扶持、适当取费的原则,鼓励、扶持社会各界使用“多彩贵州”商标。对于市场前景好、社会形象好、经济效益佳、示范效果强、带动行业广的项目,还可以给予大力支持,象征性地收取商标使用费,有的项目还可以减免。
问:“多彩贵州”商标授权后提供哪些服务?
答:商标授权后,“多彩贵州”文产中心将会为使用人建立商标使用档案,对商标使用合同的进行动态管理,建立评估机制,对产品使用商标的过程进行跟踪,为企业提供信息参考。
问:对于“多彩贵州”商标使用的申请人,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有什么要求?
答:主要考虑申请使用人四个方面的条件。1.资质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当的实力,能为“多彩贵州”品牌提供充足、先进、可靠的产品、技术或服务。2.报价。所报的商标使用许可费价格符合“多彩贵州”商标的市场公允价值。3.品牌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,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与“多彩贵州”品牌的理念相得益彰。4.推广。在市场营销和广告推广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和做出其他努力,以充分利用“多彩贵州”平台进行市场营销,同时宣传和推广“多彩贵州”品牌。